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绪论二 推理小说论

在日本的侦探作家之间,流行讨论侦探小说的艺术。其中有种论调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也属于侦探小说,我称之为谬论。

所有的优秀文学都是对人这一存在的彻底追问,因此,它们往往会把思考引到犯罪及战争这类巨大的悬崖边上。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发展过程,犯罪或战争都是因人类追求而必然导致的结果,犯罪绝非侦探小说的专属。此外,在描写犯罪时,不论是将它作为人们达成目标的手段,还是为了调动读者兴趣、激发侦探趣味采用的展开形式,这些都是文学固有的技巧,巴尔扎克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便是善用此类手法的高手。谷崎润一郎、芥川龙之介、佐藤春夫等作家尽管小范围内运用该技法,却也运用自如。基本上,小说中“后续如何”这类问题本身就带有侦探色彩,而伟大的小说家天生就掌握了此类技法,因此,他们当然比职业侦探小说家,从本质上更加领会侦探小说式技法的要点。

推理小说是一种享受推理过程的小说形式,莫如说与艺术之流绝缘的作品才是优秀作品。它是高级娱乐的一种,是解谜游戏,也是作者与读者的智力竞赛,除此之外,不做他想。

然而,日本虽有侦探小说,但几乎没有推理小说。[1]小栗虫太郎[2]等作家只是专注于模仿范·达因[3]作品中最差的那部分,浜尾四郎[4]和甲贺三郎[5]的作品也都缺少那种令人信服的推理和诡计,而这恰是进行以解谜为游戏的智力竞赛时所需要的。战争结束前的侦探文坛充斥着怪诞趣味,这种倾向也遗留至今,而推理小说依旧很少。

近代文学中,伏尔泰的《查第格》[6]或许是“业余侦探”的先锋之作,但表面上只是查第格运用侦探之眼发现了妻子的情夫,是一部虚无主义的产物,不是侦探小说。

虽说爱伦·坡是侦探小说的鼻祖,但从他到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侦探,还处于推理小说的初期阶段。

柯南道尔之前的推理世界,已被吸收到当今日本的“捕物帖”[7]中。捕物帖中还未出现指纹或科学的鉴定手段,但已有柯南道尔作品中的推理和诡计手法,因此可以说柯南道尔是捕物帖的鼻祖,他的作品比推理小说更具有捕物帖性质。

今日的推理小说形式,始于加博黎奥[8]的勒考克侦探。从勒考克发展到《黄色房间的秘密》[9]的胡乐塔贝耶,推理小说现代式的框架及诡计的模式似乎已基本确定。但《黄色房间的秘密》过分追求新奇的诡计而显得不够合理,在说服力与合理性方面,可视为比加博里奥的勒考克退步了。这之后便是现代推理小说。

《黄色房间的秘密》也是密室杀人的鼻祖。虽然诡计简单,但也相对现实一些,犯人在罪行被发现之时,他已在上锁的密室现场。房门被打开时,犯人悬垂在门的内侧藏身,随后游览者到来之时,自己也装作是他们中的一员,出现在房间中。

在范·达因的小说中,通过实施各种诡计构建出密室:设法利用细线或留声机,还有通过机关将凶器自然地隐藏在室外,这些手法在今日已成为常识,尤其在日本,似乎已被过度使用。

推理小说原本就是以发明新诡计为主要课题,并以此与读者进行智力竞赛。读者又在享受与作者智力竞赛时,随着对以往诡计的了解增多,对推理小说的兴趣也会加深。如此一来,他们在掌握之前的诡计后,也会考虑自己创作推理小说向未来的朋友挑战。这就是推理作家诞生的自然顺序,这个新领域的世界由原本是业余者、爱好者的外行们所开拓。推理小说的妙趣在于不断挑战去发现新手法和新诡计,因此,它不可能像产卵般轻松做到。严格说来,侦探作家自然无法以职业作家身份从事创作。一旦粗制滥造,落入俗套,就会丧失游戏的妙趣。

范·达因也是从爱好者起步,抱着挑战的想法而开始自己的小说创作的,因此就像从素人作家从业余晋升到职业作家般,具有享受挑战乐趣的优点。顺便谈下,有些业余作家稚气未脱、卖弄学识,将读者引向迷雾中,这倒还算有趣。但他们的可悲之处在于文章拙劣且过于冗长。因此,一旦炫耀学问使作品失去轻快感,变得沉重无趣,业余作家的优缺点就会相互抵消,最终产生负面效果。以这种负面效果为主加以模仿,将这种沉重感与无趣感愈演愈烈的作家,便是小栗虫太郎。此种做法给日后的日本推理小说新人带来了主要的恶劣影响。

不过,这世上也并非没有天赋异禀的推理作家。有些作家无论创作数量如何惊人,也不失创意及说服力,让人沉浸于解谜游戏中。阿加莎·克里斯蒂[10]女士与埃勒里·奎因[11]便是此类作家。

谈及克里斯蒂女士那华丽多彩的天分,唯有惊叹。她的作品数量惊人,但每部作品都煞费苦心,诡计几乎不落窠臼,那轻快的转身总是让人惊叹不已。她的文章轻快简洁,解谜的妙趣贯穿始终,在揭开谜底时,几乎不会因不合理的解释而让读者失望。不过,克里斯蒂女士有种女性的写作偏好,那就是绝不让优雅的美女成为犯人。一旦知晓她的这种偏好,解谜就会变得很容易。

一般认为《罗杰疑案》是克里斯蒂女士的代表作,但她绝不是以一两部作品就能概括的愚笨之人,除《斯泰尔斯庄园奇案》《三幕悲剧》之外,还有无数的杰作。特别是《暴风雪山庄》[12],通过出人意表的诡计,营造出轻妙卓越的氛围。作为一部为推理小说的诡计开辟新天地的作品,我想这部作品可以成为大家的必读书目之一。

没有比《暴风雪山庄》的诡计更平凡的了。尽管它在现实中最为可行,也没有奇奇怪怪之处,但恐怕所有读者都会看漏这一诡计。或许当读者读到案件真相处,会对过分的理所当然大吃一惊,在证据确凿的合理性面前瞠目结舌、大惊失色。不过,在阅读过程中,人们对于悠然铺陈的诡计,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注意到的。这种诡计的模式,或应作为推理作家的最佳范本。

奎因亦是继克里斯蒂女士之后的天才,他文笔轻盈,解谜游戏的妙趣贯穿始终。不仅作品高产,还是位少有劣作的才子。在诡计与推理的信服力及合理性上,奎因还是比克里斯蒂女士略逊一筹。很多情况下,他并不给读者决定性的证据,结构上也缺少确实性。多数情况都是“即使某人是犯人也不会感到意外”,读者只能接受这种模棱两可的解释。

除了这二人,余下作家似乎天分不足。很多情况下,他们偶有一两部杰作,但其创作生涯中却劣作居多,作品缺少合理性,读到解决部分后无法令人信服。真相大都意外,但他们的作品中缺少关键要素,即合理的意外,让人信服的意外。推理小说的解决部分必须让人意想不到,但不合理的意外却毫无意义。若是不合理的意外,哪怕再愚笨之人,都能理所当然地制造出出其不意的效果。

弗里曼·威尔斯·克劳夫兹[13]的作品就其推理小说的形式而言,是很有特色的,但除了《谜桶》这类的名作外,劣作居多,作品中会出现不合理的意外,以及无法预测的大集团犯罪,且不予以暗示。作为解谜游戏,到最后似乎总让人失望。

约翰·迪克森·卡尔[14]也是过分追求意外,而导致不合理之处过多。《三口棺材》不及格。

以单独的杰作来论,克里斯蒂女士、奎因、范·达因的众多作品暂且不论,就只能想到《箭屋》《航船谋杀案》《帆船下的死亡》《红发的雷德梅茵家族》这几部作品。虽说我的阅读范围内也会有十来本好书,但读一百本,也就只有两三本不会让人失望。这些世界知名作家的作品,尚且如此。

在日本,横沟正史[15]出类拔萃,他身为作家的能力,能让他轻松进入世界十佳。尤其他的《蝴蝶杀人事件》堪称杰作,二战后的作品中也少有拙作。最无趣的作品当数《本阵杀人事件》,却力压《蝴蝶杀人事件》获奖。把奖项颁给《本阵杀人事件》的侦探作家俱乐部的愚蠢行为,或将载入史册。

《蝴蝶杀人事件》十分精彩,作品中往返于东京与大阪之间的华丽连环计,值得特别提及,故事展开也精妙绝伦。把谎称为晕船药的毒药交给将行李箱运至东京站的友人,在此轻巧布下诡计,至结尾的处理都巧妙至极,大快人心。

若要说些不足,那便是犯人志贺在大阪的酒店犯下第二起杀人案时,他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,便用绳子扭住尸体,待绳子回复原状后尸体掉落街上,他利用这段时间下楼梯。然而,比起这种诡计,单纯地杀人后装作若无其事,反倒更安全。如此一来,何时杀的人,案发时在哪里,应该几乎无从得知。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而大费周章,反而会增加被发现的风险。因为事后要面临整理绳子的风险,也很辛苦,这么做不引人注目才怪。

我指出这一点,并不是对《蝴蝶杀人事件》吹毛求疵。《蝴蝶杀人事件》中充满了妙趣横生的华丽连环计,充分地弥补了这点不足。

但在日本新人作家的作品中,类似这种瑕疵的不合理及不完备的诡计过于醒目。他们过于玩弄机关,却没有使用的必然性,只是玩弄而已。上述行径将把自己置于险境中,但他们却完全忘了考虑这些。不可能有那么愚蠢的犯人!

所有的诡计都必须存在必然性。无论怎样冒险,但如果疏于机关的布置,罪行就会被看穿。基于这个无回旋余地的理由,必须花心思玩弄机关。

在《罗杰疑案》中,犯人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而使用了留声机,那就需要冒险取回它。而执行这一手法需要不少时间,五分钟左右的偏差就可能导致诡计被识破。诡计总是伴随着风险。如若没有对此了然于胸却仍须铤而走险的必然性,便毫无意义,在解谜游戏的合理性上便丧失了资格。

推理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净是些富豪、政治家、女演员、知名运动员等名人,鲜有无产者被杀害的案例。因此,就导致出现了“推理小说不过是有闲阶级的玩物”这类一知半解的见解,他们的思维也被局限在“大多数的犯罪动机是情色和欲望,穷人作为被害人的动机不足”等层面。谜题的布局空间变窄,解谜游戏所需要的复杂情节也会减少。为了把谜题变得复杂,就一定要设定个主人公,而他应是身边谜团环绕,且与多方有众多瓜葛之人。同时还要设定一个被害人,此人从多重角度看都有被杀害的可能。

因此,谈到推理小说中会出现巨大邸宅的示意图这件事,虽说巨大邸宅这一设定蕴含着“埋下谜题”的要素,但那不是主因,最重要的目的基于以下要求:主人公如若不是住在这般豪宅中的阶级,便无法将推理小说中的谜题复杂化。

此外,倘若推理小说以广阔的地域为舞台,就会使不熟悉该舞台地域的读者兴趣减半。例如在《三幕悲剧》中,推理的关键在于法国某小镇到另外一个小镇的距离,两者南北相距甚远,是否能够做到当日往返。对于没有地理环境及交通系统条件相关知识的读者而言,由于书中对此并未予以暗示,所以即便读到解决处,也无法令其真正地信服。

还有,在《暴风雪山庄》中,其诡计的出类拔萃处虽如上文所述,却也有一个缺点。那便是以下暗示并未交代:如从山庄所在地到杀人现场之间的距离,地形如何,如若滑雪可以短时间到达,等等。

因为是作者自己所熟悉的地形,所以会容易自以为是。不过,在给读者提供足够的暗示基础上,更必须要有充分的考虑、完整的结构及精妙的诡计,如此才能让读者从容不迫地享受解谜过程中的智力竞赛。

《Y的悲剧》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,倘若将手触及的高度及香草的气味都算上,勉强能描绘出犯罪少年的形象,但仅把这些当作暗示也太过模糊,我希望作者能够事先给读者更明确的提示,多做些让读者信服的准备和结构安排。作者应在少年成为犯人的动机、看过他人备忘录后作案等关键之处给出提示,必须要有竞争解谜的结构妙处。倘若作者有“如果给予暗示,读者不就一下子知晓犯人了吗”的想法,是写不出杰作的。挑战的妙趣就是既给予读者所有提示,又能迷惑读者。而作者的骄傲及执笔热情就在于利用巧妙的机关,在这场大冒险中欺骗读者,如果不提供足够的暗示,就让读者猜犯人是谁,将会失去成为杰作的首要条件。

基本上,推理小说在解决篇之前都不能交代所有物证。或许有极为罕见的情况,但几乎不可能提供物证作为暗示。虽然暗示都是环境证据[16],但不可以出现“AB均可”这种模棱两可的情况。如果出现类似“ABC都有可能,连D也可以”的情况,所呈现的环境证据越含糊不清,越可断定这部推理小说是失败的。

也就是说,既要明确给出让人一筹莫展的环境证据,又要巧妙布局,从容不迫地迷惑读者。

总的来说,能符合上述条件的当数阿加莎·克里斯蒂女士了。她技艺超群,实在是出类拔萃的大天才。

不过,横沟正史虽不顾病体创作出大量作品,但作品中却少有很大的瑕疵。虽说也能看出作者为了合乎逻辑而煞费苦心,但其诡计与暗示的华丽程度,即便在外国也实属罕见。例如,在《狱门岛》中,倘若只让和尚成为犯人,便太容易被识破。于是作者设计了三个犯人,他们每人犯下一起命案。此处虽出人意料,却也有些牵强,但借由三句俳句的杀人手法很华丽,理应受到极力推崇。

我认为横沟君不仅有能力跻身世界十佳,更能位列五佳。他并非纯粹的推理小说作家,作品中的怪诞趣味及抒情趣味虽会减少解谜游戏的妙趣,但有时也会派上用场,让谜题变得更加扑朔迷离。在我看来,抒情与怪诞趣味都不可取,但即便因此有所折损,他仍才华横溢。只是之后再无推理作家沿袭。

高木彬光[17]与岛田一男[18]两位新人均为纯粹的推理作家,就作品中无怪诞抒情趣味这点来看,他们未来可期。不过,两人目前最大的缺点就是极力营造氛围。大多作家在文笔稚嫩时,即便是纯文学创作,也都会很想营造氛围。因为文章拙劣,更会让读者退缩。然而,随着作品的成熟,作者也会逐渐自己意识到这一弊端,因此并不算致命缺点。构思文章时,无须努力营造氛围,所以请舍弃这一做法。横沟君在文章中设法营造氛围的倾向也很强,但因他文笔强劲有力,不会出现纰漏,仍有可读性。二战结束前,横沟君的文章拙劣,净是些偏好营造氛围和离奇情节的作品,不值一读。但二战后他的成长却让人刮目相看,差别大到让人吃惊。经过长年积累,能有如此长进,着实值得尊敬。这也给后人以勇气。

横沟正史喜欢营造氛围是性格使然,但高木和岛田二人似乎并非如此,所以他们最好干脆舍弃对氛围的渲染,学习克里斯蒂女士那简洁轻妙的文笔。克里斯蒂于我而言也是老师。

此外,名为川岛郁夫[19]的新人文笔轻妙,诡计的构成虽无新意,但缺点较少,很有前途。他似乎最有能力。

侦探小说的抒情派和怪诞派里,也涌现了大坪砂男[20]、山田风太郎[21]、宫野村子[22]、香山滋[23]等新人,但他们并不是纯粹的推理小说作家。

纯粹的推理小说是解谜游戏,以构成的复杂性为主要条件,因此,在短篇中无法体会到推理小说的妙趣。即便以阿加莎·克里斯蒂的天赋,也无法在短篇推理小说中令读者沉醉其中。

在短篇可读的推理小说中,柯南道尔的写法堪称最高水准,终归还是捕物帖的推理模式更适合短篇。捕物帖作为完篇小说[24],当然会受到读者欢迎。推理小说通过复杂的解谜呈现出作者与读者的智力竞赛,如果不是长篇,就不可能施展这份魅力。

尽管以小说为名,但不去谈文学或艺术这类麻烦事,推理小说作为最高级的娱乐品,众多天资聪颖之人极力鼓励大家参与其中,来享受解谜游戏的乐趣。

如果大家都能感受到解谜游戏的乐趣,就定会自然而然地燃起勃勃雄心:鄙人可要设法钻研新诡计,向未曾谋面的朋友发起挑战了。除非具有克里斯蒂、奎因、横沟正史般的天资,否则即便成为职业作家,也会旋即走入诡计的死胡同,只会陷入陈规俗套。因此,我更推荐大家在业余时间享受发明诡计的乐趣,不要想着去当职业作家,作为爱好专注此道。此外,仅就推理小说而言,合作更易诞生名作。合作能够规避想法片面的缺点,从多角度观察与建构,诡计也会更成熟,就不会存在容易落入俗套的问题。“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”这句话,放在推理小说中再合适不过。

坂口安吾

《新潮》第47卷第4号,1950年4月1日

注释

[1]推理小说是以推理破案为塑造形象和推动情节的主要手段,并且构成故事的主要框架的侦探小说。侦探小说并不都是推理小说,分案件侦破为主和推理为主。

[2]小栗虫太郎(1901—1946),具有浪漫主义倾向的“变格派”作家。代表作有《天衣无缝的犯罪》《白蚁》《恶灵》等。

[3]范·达因(1888—1939),欧美推理小说黄金时代代表作家之一,创作了推理小说写作的“范·达因二十则”。代表作有《班森杀人事件》《金丝雀杀人事件》《格林家杀人事件》等。

[4]浜尾四郎(1896—1935),以法律型侦探小说闻名。代表作有《杀人鬼》《铁锁杀人事件》《平家杀人事件》等。

[5]甲贺三郎(1893—1945),是日本推理文学发展初期的多产新锐作家之一。代表作有《琥珀烟斗》等。

[6]《查第格》,法国文学家伏尔泰(1694—1778)的中篇小说,写于1747年,通过主人公查第格的人生经历,展现了充满哲理但又虚实交融的世界。

[7]捕物帖,亦作“捕物帐”,名捕故事。以江户时代为舞台,捕吏为主人公,描写他们的故事的小说名称。

[8]埃米尔·加博黎奥(1832—1873),19世纪法国小说家,他将复杂的家庭悲喜剧写成侦探小说,获得巨大成功。1867年创作了《勒考克侦探》。

[9]《黄色房间的秘密》,法国作家加斯东·勒鲁于1907年创作的小说。该书是推理史上第一部密室杀人长篇经典,被誉为“不可模仿、不可超越的推理小说杰作”。成功塑造了喜欢冒险的年轻记者胡乐塔贝耶的形象。

[10]阿加莎·克里斯蒂(1890—1976),英国女侦探小说家、剧作家,三大推理文学宗师之一。代表作品有《东方快车谋杀案》和《尼罗河谋杀案》等。

[11]埃勒里·奎因,美国推理小说家曼弗雷德·班宁顿·李(1905—1971)和弗雷德里克·丹奈(1905—1982)表兄弟二人使用的笔名,他们开创了合著推理小说的先例。代表作有《罗马帽子之谜》《希腊棺材之谜》《X的悲剧》《Y的悲剧》等。

[12]日译名为《暴风雪山庄》,中译名为《斯塔福特疑案》。

[13]弗里曼·威尔斯·克劳夫兹(1879—1957),爱尔兰著名侦探小说作家。1919年创作了首部侦探小说《谜桶》,成为侦探文学上里程碑式的作品,确立了写实派侦探小说。

[14]约翰·迪克森·卡尔(1906—1977),美籍推理小说家。和埃勒里·奎因、阿加莎·克里斯蒂并称“黄金时期三巨头”。他独以密室题材的构思见长,故有“密室推理之王”的美誉。代表作有《三口棺材》《犹大之窗》《歪曲的枢纽》《燃烧的法庭》等。

[15]横沟正史(1902—1981),日本本格派推理作家。横沟正史以金田一耕助为侦探角色的系列侦探小说而闻名。著有《女王蜂》《八墓村》等推理名作。

[16]环境证据(也译为“情况证据”),是指通过推理可与事实结论联系起来的证据。

[17]高木彬光(1920—1995),日本著名推理小说作家,与江户川乱步、佐野洋、森村诚一和横沟正史并称日本推理文坛五虎将,主要作品有《破戒裁判》《检察官雾岛三郎》《零的蜜月》等。

[18]岛田一男(1907—1996),日本著名推理小说作家,代表作有《杀人演出》《社会部记者》等。

[19]川岛郁夫(1953— ),日本的中国文学研究者,研究领域为中国近世文学,东京外国语大学名誉教授。

[20]大坪砂男(1904—1965),作家、剧作家。其作品全部为短篇,类型主要是侦探、怪奇小说。代表作有《浴池》《私刑》等。

[21]山田风太郎(1922—2001),小说家。被誉为“日本的金庸”,著有《眼中的恶魔》系列等作品。

[22]宫野村子(1917—1990),小说家,1938年发表短篇处女作《柿子树》。1949年,发表了被后人誉为“战后女性推理作家第一杰作”的中篇本格名著《鲤沼家的悲剧》。

[23]香山滋(1904—1975),小说家,作品的题材多与生物学或地理学有关联,其中更不乏神怪和幻想类型的探险小说,代表作有《海鳗庄奇谈》《蜥蜴之岛》《蜡烛贩卖》《风船贩卖》等。

[24]杂志的小说等,不连载而一次刊登完。